3月初,天气乍暖还寒,地处深山区的河南省卢氏县,一些叫不出名字的山花,有的泛红、有的泛黄、有的泛绿,在崇山峻岭深处焕发出勃勃生机。下乡回访涉案未成年人的马玲玲目睹此情此景,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
马玲玲是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未检办案团队员额检察官。她的名字后面,还有“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河南省优秀办案检察官”“河南省敬业奉献好人”等荣誉称号。在2023年12月20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上,她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马玲玲是卢氏县检察院第二个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的干警。”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道伟动情地说,卢氏县自然条件严酷,工作条件艰苦,在脱贫“摘帽”之前,是深度贫困县,也是革命老区县,干警们扎根山区、质朴坚韧、吃苦耐劳、无私奉献、不甘落后、奋勇争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
卢氏县检察院干警都是听着红色故事成长的。卢氏县是鄂豫陕革命根据地的核心区域,1934年,红二十五军曾转战于此。特殊的历史与地理环境,使这里积淀了丰厚的红色文化基因。
13年前,卢氏县检察院检察官闫咏雪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一个深山区基层检察院为何能走出两位“全国模范检察官”?
卢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京锋向记者感慨道:“‘自由山水,清清卢氏’的自然属性,‘英雄土地,红色莘川’的长征精神和文化自信,使一代又一代的卢氏检察人从大山的自然禀赋中看到了希望,坚定了文化自信,领悟了‘英模辈出’的深刻内涵。他们像一朵朵开在陡峭山崖、幽静峡谷的山花一样,吃苦耐劳、无怨无悔,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落实到履职办案各环节,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公信。”
“院党组换了一届又一届,但都以更实举措一体抓实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履职。”卢氏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高祥说。
闫咏雪1989年7月到卢氏县检察院工作后,把“忠诚、为民、公正、清廉”作为履职底线和行为准则,办好每一件案子,做好每一件事情。2022年,她被调整到三门峡市检察院工作,担任第四检察部主任,主要负责检察侦查、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所办理的5个案件被评为典型案例。
“从进入卢氏县检察院那天起,我就切身感受到文化润检的力量。在这个氛围里,院党组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全面落实从优待检各项政策措施,激励着我们一线检察干警履职尽责。‘全国模范检察官’的荣誉,不是我和马玲玲个人的,而是属于我们全体干警的。”闫咏雪说,“到三门峡市检察院工作后,我更体会到了院党组开展‘书香机关’创建活动的意义,切身感受到‘用书香浸润检察初心’的力量。”
马玲玲喜欢读闫咏雪撰写的心得体会,喜欢听她讲在生病的日子里的感悟,喜欢看她出庭指控犯罪的风采……情到深处,马玲玲不由得眼含泪水,心潮澎湃。她曾在日记中写道:“闫咏雪就是我身边的榜样、学习的导师,我要做一名像她一样的检察官。”
“慎办每一起案件,善待每一个孩子,播下法治的种子,让他们感受到检察温度。”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马玲玲经常告诫自己,要对检察事业负责、对案件当事人负责,要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生涯的不渝追求。从检以来,她先后办理各类案件812件,无一出现案件质量问题,所帮教的14名涉罪未成年人考上大中专院校。
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现状,马玲玲向检察长提交了一份内容详尽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反映与分析》类案分析报告,囊括了案件情况、存在问题和对策等历时一年的实践和思考,促成卢氏县检察院会同卢氏县纪委监委、卢氏县委政法委等13家单位联合签署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文件,随后又推动该院与卢氏县教体局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协调县委政法委召集卫健委等11家单位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开展全县雇佣童工以及考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织密一张社会多方参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防护网”。
在履职之余,马玲玲积极投身公益,彰显了一名检察官的社会责任与使命担当。她坚持参加共青团卢氏县委组织的“心理健康护航青春”值班,利用所学的心理咨询知识为青年学生解疑答惑,疏导负面情绪。多年来,她利用周末时间开展心理健康志愿服务,帮助求助者积极面对生活。
“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欣逢最好发展时期、面临更高履职要求,荣誉毕竟属于过去,我将在‘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鼓舞下,接续奋斗、接力奔跑。”马玲玲颇为动情地说。(法治日报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王飞 王群川)
(赵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