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张法官依法公正判决,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这面锦旗一定要收下!”近日,来自贵州省的小李带着父亲不远千里来到河南封丘县人民法院,将一面锦旗送给副院长张清松,小李更是眼含热泪紧握张院长的手久久不愿分开……
小李现年22岁,是一名在贵州某大学就读的大一学生,自幼父母离异和奶奶、妹妹一起随父亲生活。小李八岁那年,家里遭遇一场大火,本来就贫困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且大火还毁伤了小李面容。家庭的变故,丝毫没影响小李的学习,2020年,他考入贵州某大学。小李为帮父亲减轻经济负担,大一时便申请了休学打工。
小李在休学打工时,意外地加了一个陌生人的微信号,令他没想到的是,正是这个微信号改变了人生。2023年12月,小李经他人介绍认识了一个网名叫LL的人。互加好友后,LL向小李介绍快速赚钱的生意,并承诺只要小李帮忙取钱,就付给他一笔丰厚报酬。
面对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小李曾一度想拒绝,但一想到家庭的困难和自己的学费,他又有些退缩,最终还是侥幸心理充斥了大脑。最终,他按照LL的设计安排,一路辗转到河南封丘县,用自己的银行卡从某银行取出现金19.16万元。然而小李得到的不是丰厚报酬,却是法律的严惩。案发后,小李投案自首。
从品学兼优的学生到走向违法犯罪,让案件承办法官张清松唏嘘不已,他详细阅读卷宗,深入了解案情。作为一个办理多年刑事案件的法官,他内心深知,法槌落下,决定的不仅仅是一起案件,有时甚至是一个人的一生!
一方面被小李的人生遭遇深深触动。一个大一学生,人生本有无数的可能,因为一次犯罪而折翼,对一个青春年少,风华正茂的学子来说,也太残酷了。另一方面法律是冰冷的,但司法应该是有温度的。如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小李最大的关怀,使之重拾人生的希望,走好今后的路,成为张清松重点思考的问题。结合小李案件情况,能够判处缓刑,是最好的结果。既对小李犯罪行为进行了否定评价,又给予了一定的宽大处理,不仅有利于小李的改造和重新融入社会,而且还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但判处缓刑不仅仅看案情,还需要结合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以及小李居住地社区矫正部门出具的评估意见。然而,在两次开庭审理时,公诉机关不同意提出缓刑量刑建议,社区矫正部门出具的评估意见是不具备社会矫正条件,理由是小李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父母离异多年,缺少家庭关爱。
这一切,似乎决定为小李判处缓刑没有任何希望。但是张清松不愿放弃,他决定到小李的户籍地和居住地以及所就读的某大学实地调查。
张清松冒雨来到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一路盘山公路,路窄坡陡弯多,走了四个多小时,才来到位于山沟底部小李的家。因小李全家按照国家扶贫政策,其家人已经搬迁至铜仁市碧江区某社区。张清松来不及休息,立即联系村干部,组织村支部书记、小李的小学老师等人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小李的家庭及个人表现等情况。
随后,张清松又冒雨驱车270公里到达并住宿铜仁市。他先后找到居委会主任、驻社区第一书记、支部书记等人了解情况。随后又驱车来到贵州某大学所在地贵阳市,联系学校相关领导、同学等人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小李在上学期间的表现,为后续案件依法办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调查了解,小李在家、居住地、以及在校期间一贯表现良好,使用社区矫正,社会危险性比较低,对所居住社区不良影响较小。
回到单位后,张清松及时和公诉机关和社区矫正机构沟通,促使调整了量刑建议和评估意见。综合考虑小李的犯罪性质、情节、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态度及社会效果等因素,并结合公诉机关意见及司法局调查评估意见,认为小李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最终,封丘县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小李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眼看多日压在心头的石头一朝清除,小李父子难掩激动之情,亲自来到法院,当面为张清松副院长及刑事审判团队送上一面锦旗,表达内心感激之情。(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 史宝银︳郭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