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出席河南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开封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孙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随着各地购买违规电动四轮车的人群越来越多,这种看似方便却不安全的“怪胎”已经成为当前交通安全管理中的一大隐患。
孙杰说,违规电动四轮车主要指以蓄电池或者燃油驱动的非法组装、拼装而成,无牌无证,属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标车辆”。而且在实际生活中,监督管理“非标车辆”涉及到生产、销售、出行等多个方面。
孙杰认为,违规电动四轮车存在众多危害:1、交通安全隐患大。起步猛、速度快,特别容易发生倾斜。2、交通违法行为多。驾驶这类车型的群众没有经过驾驶培训,不熟悉交通法律法规,经常闯红灯、乱掉头、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等。3、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高,而且因为无法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对方很难得到赔偿。
他说,首都北京已经从2024年1月1日起,规定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此通知一出,各地关于规范电动四轮车的呼声很高,这也足以代表大家对治理电动四轮车的期待很大。其实,近年来,河南多地的公安局交警支队专门针对违规电动四轮车组织开展了多次联合整治,也制定了不允许违规电动四轮车通行的路段或时段,但都未形成长效机制,所以整治效果并不理想。而且如果生产及销售源头无法控制,交警的治理往往治标不治本。
孙杰建议,成立由公安部门牵头,质监、工商、交通、城管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依法规范电动四轮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对于符合国家机动车认定标准且列入机动车登记目录的车型,公安部门应依法办理注册登记上牌,驾驶人也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孙杰还建议,质监和工商部门应加强对电动四轮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或个人的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加处罚。
最后,他还建议充分利用民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交通事故危害性,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 史宝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