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处在城市社区治理的第一线,直接面向社会、服务居民,是推进城市基层社区治理的主力军。近年来,河南省把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财政投入、完善规章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效,但队伍建设水平整体较低,基本上刚刚起步,存在着任负担繁重、人员配备不足、专业化水平低、队伍稳定性差等突出问题,其根本原因是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偏低、晋升渠不畅,其中来源于社会聘用的‘编外’社会工作者待遇情况相对更差。”1月27日,出席河南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的政协委员、思想集团董事长张晓亮如是说。
他指出,据有关数据,目前,河南省全省共有约 5000 个城市社区,社区工作者将近 50000 人(主要包括:社区“两委”成员、街道或者职能部门下派、各级统一招聘的长期专职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等)。从主要来源上看,全省社区工作者渠道多元,其中社区“两委”干部占 70%,街道工作人员加上县市区职能部门下沉人员合计约占 20%,社会聘用人员约占 10%。从队伍结构上看,河南省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凸显的特点有:女性工作者占比远超男性,男女比例严重失衡;年龄多在 45 岁以上;低学历者偏多。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基本由市县两级财政共担。其中,街道下派到社区的人员薪酬主要由财政负担;换届选举产生的“两委”干部及街道聘用的工作人员,一般由财政以生活补贴等形式支付薪酬;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其薪酬由聘用单位自行承担。薪酬待遇标准:一般分为三档,即城市社区“两委”正职、副职和一般工作人员,薪酬标准通常参考当地最低工资水平设定。以洛阳市和三门峡市为例:洛阳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每月约 4000元,副书记(副主任)3700元,两委成员 3500元,网格员、公益性岗位、劳务派遣人员为2500元左右;三门峡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每月约2100元,其他人员约 1200元,全市社区书记(主任)月平均报酬约 2300元,其他人员约1500元。值得注意的是,以上薪资均未扣除单位社保部分。特别是绝大多数没有编制的社区工作者,均工资在2000元左右,有的甚至在1000元以下(洛阳市某社区网格员每月工资 800元),这与社会其他行业工资相比整体偏低,且几乎都没有“五险一金”,也未建立合理的薪资报酬增长机制。这已经成为制约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的主要短板,极大的降低该职业的吸引力和社会认可度,很难吸引和留住人才。
张晓亮建议要大力提高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具有建议有:(一)提高社会工作者工资待遇,落实持证上岗奖励补贴政策。全省范围内社会工作者工资最低不能低于 3000 元/月,并对持有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分别给予不低于300/月,500 元/月以及 800/月的持证上岗补贴。目前沿海发达城市对于社会工作者的持证上岗奖励补贴政策已经相对完善,且落实到位,而在河南省各个城市,持证上岗的初级、中级和高级社会工作者,真正可以领取到补贴的,屈指可数。
(二)畅通社会工作者晋升渠道,合理配备一定数量的岗位编制。要及时降低晋升“门槛”,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扩大录聘比例;县(市、区)行政和事业单位招聘从事社区相关工作的岗位可根据岗位需求,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设置户籍、社区工作经历等相关条件,让更多社会工作者有机会被定向招录为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或被提拔到街道(乡镇)领导岗位;要把层层递进的奖励机制展现出来,激励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投入。
(三)切实保障社会工作者的劳动权益,发放加班费。在工作日加班的,要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1.5 倍工资);在休息日加班的,而又不能安排调休的,要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2倍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要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300%支付工资(3倍工资),给予加班的社区工作人员相应的加班补助,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 史宝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