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史久远的农耕文化造就了千姿百态的传统古村落,老家河南的历史文化更是波澜壮阔,熠熠生辉。” 1月19日,出席河南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省政协委员赵京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河南应尽快制定《河南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立法计划,用法制思维开创河南省传统村落安业、安居、安心的良好社会环境,确保人民更安康。
“与传统并存的古村落,是传统文化历史信息的载体,在华夏农耕经济中具有根基性地位,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经济等永续性价值。”赵京辉委员说,目前能够留存到现今的传统村落特别是古建筑,难能可贵,实属偶然与万幸。
赵京辉委员说,以前无论是政府,还是群众都对传统村落“历史文化遗产”的认识度不足,反映到现实工作上必然是缺少规划、缺少政策、资金、专业人才以及宣传等状况,但核心问题还是顶层设计立法的严重滞后。目前,传统村落的保护的立法在河南省仍是空白,只有《河南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三年(2020-2022)行动实施方案》这一指导文件出台。
赵京辉委员指出,立法顶层设计缺失,无疑使河南省传统村落的认定、规划、保护和利用缺少制度保障。比如,河南18地市也只有信阳市在2017年实施《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与河南目前国家级202个、省级的811个传统村落这一庞大数字,特别是河南省历史文化大省的身份地位无法匹配。
据此,赵京辉委员建议,由河南省文化厅、住建厅、财政厅、法学会、考古研究会,专项推进《河南省名村名镇与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立法规划。
“只有立法的规范与明确,传统村落的定义、保护措施与传统村落的规划才能有法可依。”赵京辉委员说道。
最后,赵京辉委员说,如果《河南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能够制定、贯彻与实施,河南的传统古村落保护与发展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将开创河南省传统村落更加安业、安居、安心的良好社会环境。(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