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根据意见,到2022年,我国要努力实现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1月18日,省政协委员、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政治经济研究中心秘书长刘云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乡村法律顾问工作,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刘云雷委员说,为强化工作保障,为农村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提供普惠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避免乡村法律顾问“有形无实”、“顾而不问”,的问题,建议在乡村开设“法律门诊”。通过“法律门诊”,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普惠百姓的“最后一米”,实现矛盾纠纷化解便民化、快捷化、精准化。
在具体工作方式上,刘云雷委员建议,首先应组建“法律门诊”律师库成员。从乡村法律顾问队伍中选出一批政治可靠、业务精湛、热心公益的律师组建“法律门诊”律师库成员,通过与所在律所签约的方式予以明确。
其次,应安排律师库成员定期“坐诊”(例如如每月1号、15号)和百姓“挂号预约”临时“出诊”相结合,使服务对象和时间安排有了精准定位,避免了律师和村民的双向不重合现象。
除了上述,刘云雷委员还建议,应建立“法律门诊”的工作制度、管理办法、奖罚制度,将“坐诊”、“出诊”作为考核乡村法律顾问的重要指标、作为律师协会嘉奖律师的重要指标,以此形成“法律门诊”服务的长效机制。
最后,刘云雷委员说,“法律门诊”这一工作机制,在新形势下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的需求,使受惠群体更加广泛,法律服务的覆盖面越来越广,服务的质量越来越高,更加精准地为村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增强村民们“遇事找律师”的意识。(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