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记者采访了河南省政协委员、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政治经济研究中心秘书长刘云雷。作为一名律师,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刘云雷一直关注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的公民隐私权利问题。
刘云雷表示,“流调”是疫情应对中的一项基本工作,对疫情的有效防控起着关键作用,但在“流调”过程中,个人信息泄露的现象时有发生,并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建议“流调”中,信息采集(处理)者应设立相应的自我管控和审核规范,在法律的红线内采集、处理用户信息。
针对上述问题,刘云雷指出,“流调”过程中应把握四个原则:
一、合法原则。收集信息的手段须合法。二、正当原则。不能超越法律规定或者使用的目的范围收集、处理的个人信息。三、必要原则。信息采集(处理)者应确定是否有收集、处理个人信息的必要性,若不具备必需性或具备低标准可替代性,应尽量不收集、处理或尽可能少量收集。另外,对于收集一般信息即可满足必要性要求的情况,则应当不收集敏感信息。四、维持信息安全规则。信息采集(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履行报告义务。(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