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京辉委员:应构建河南省检察官+律师呵护青少年机制

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规定,将公民刑事责任最低年龄由以前14周岁下放到了12周岁。

赵京辉委员:应构建河南省检察官+律师呵护青少年机制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1-01-17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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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规定,将公民刑事责任最低年龄由以前14周岁下放到了12周岁。

1月17日,出席河南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政协委员赵京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在刑法修正案(十一)表决通过之后,河南应构建检察官+律师呵护青少年机制,切实推进河南送法进校园工程。

赵京辉委员说,此次立法调整不仅仅是针对未成人,同时也是对家庭和学校以及全社会提出全面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要求。

为此,他在提案中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全省检察机关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突出双向保护,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百千万工程”为基础为契机,除学生外,扩大为孩子家长成为被普法对象。

二是与各级律师协会进行体育文化交流,业务研讨,案件控辩角色互换沙龙体验等强良性互动的基础上深度开展送法、普法进校园的合作。

三是由两院政治部牵头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以及对应的学生家长,围绕“拒绝暴力”“反对校园欺凌”“自我保护”“遵守交法”“辍学的危害”“拉帮结派的危害”“家长在少儿教育中的责任”等题目,结合鲜活的案例制作各类拥有著作权署名、具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课件。

四是充分提高政治站位,利用检察机关执法与监督的体制,牵头各级教委与律师协会合作,与当地律师协会公益委组织的公益律师,共同组建未成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利用著作人是检察机关的各类普法课件进行培训。

五是组织律师、领导律师,指导、调动、充分发挥律师宣传、普法能力与人力优势,让检察干警从普法宣传的工作中减轻负荷,发挥检察机关杠杆与支点的作用,把送法进校园这项阳光工程在河南做大做强。(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

【责任编辑: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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