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河南省政协委员赵京辉在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间隙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今年的提案是《向全省律师征集“问题案件”线索》。
赵京辉说,近年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治理体系的不断推进,各级人民法院在改进审判工作作风,加强原额法官政治思想教育以及审判业务能力大为提高,多数案件都能做到严格、公正的裁判。但是随着案件审结时间的缩短,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加剧,生效判决案件存在明显错判的案例时有发生,很多案件的当事人基于成本、精力或者急于申请执行实现减损的目的,往往不申请再审或者被动选择接受不完美的判决结果。
他认为,长期以往,这些存在诸多不完美因素的“问题案件”极大程度的损害了法律在普通老百姓心中的公正和权威,也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因此,在广大律师中建立一套处理与解决“问题案件”的合理有效机制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赵京辉建议,向全省律师征集“问题案件”的线索,需满足以下条件:判决或裁定已经生效,原代理人或辩护人认为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是明显错误的;当事人因为成本、精力等各方面考虑不申请再审、无奈选择接受判决结果的;经所在律所5名以上执业律师深入研讨并签名确认判决或裁定存在明显错误的。之后,律师将相关材料提交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协会根据案件的类型组织相关专业委员会、业务专家进行研讨,经研讨认定该案确系“问题案件”后,根据案件管辖级别书面报请市级或省级协会,以律师协会名义将案件分析报告转交对应级别的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同时致函敦促其对相关案件进行再审或抗诉。(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