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协委员陈启超:规范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大力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河南省政协委员陈启超:规范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大力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01-29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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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民营经济也是河南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截至2023年12月底,河南省市场主体总量1094.03万户,较2022年底增长 5.75%。其中民营企业1069.4万户(包括个体工商户773.7万户),民营经济主体占比达97.7%。2023年9月12日,全国工商联发布2023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河南共有洛阳钼业等14家企业上榜。可以说,民营经济强则河南强,民营经济好则河南好。”1月29日,河南省政协委员陈启超如是说道。

他指出,2023年12月29日通过了修改后的新《公司法》,完善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过去认为“只要认缴了、不用出钱”就能开办公司,现在不行了。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没有建立或者不能正常运转,一些家族企业这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不注重依法管理、合规经营,不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不注重经营和法律风险的防范。一些民营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润,不关注职工的劳动保护,不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同时,行政服务效能尚须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尤其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持续优化;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以及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制度和措施,也须要制定有关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

陈启超提出,以新修改的《公司法》实施为契机,为规范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推进我省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他建议:1.加强促进保护立法。制定新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依法保障民营企业的平等进入、公平参与权利。整合支持、促进、保护我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优惠制度和鼓励措施,制定《河南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通过立法保护、促进河南省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民营企业在新《公司法》实施过渡期内,调整、规范企业的注册资本依法认缴到位,或者按照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和民主管理机制;规范股权转让和债券发行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完善民营企业出清、退出机制,宽容失败,允许、鼓励民营企业家东山再起,二次创业。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一网通办”服务效果,简化涉民营企业许可、登记等服务流程,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闭环执法管理模式,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完善民营企业账款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妥善公正处理民营企业纠纷,推进民营企业合规建设。

4.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建议在省、市、县三级政府设立专门的民营企业发展扶持基金,帮助民营企业走出低谷,再谋发展。建立政企银三方对接、沟通机制,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贷款融资力度;不断创新金融平台、产品和工具,提供符合民营企业需求的特色金融服务,切实解决长期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5.注重防范法律风险。组织新《公司法》的培训学习,引导民营企业注重维护职工、消费者等合法利益,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主体责任和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等社会责任。引导支持民营企业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建立风险防控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解决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各种损失,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史宝银|陈凤岳)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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