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协委员王历彩:提升居民满意度 要规范物业服务

河南省政协委员王历彩:提升居民满意度 要规范物业服务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01-27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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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小区已成为城市生活最基本的社会单元,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不仅直接关系居民生活的幸福感,而且在社区综合治理中具有消弭冲突、减少纠纷等积极作用,是关乎居民幸福感的‘关键小事’,也是夯实基层治理的‘民生大事’。”1月27日,出席河南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的政协委员王历彩表示。

她指出,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出台《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服务管理活动。然而目前仍存在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收费项目不合理,收费标准不统一、款项用途不透明,物业费使用情况不公示等乱象,甚至很多物业公司未经法定程序,随意提高收费标准,造成居民和物业公司矛盾不断。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王历彩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实施细则等方式,将《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落到实处。有立法权的各地市人大、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政府关于物业服务价格改革政策,结合各地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策等具有实操性的规范性文件,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提供法律政策支撑,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例如2023年9月22日,洛阳市人大已率先出台《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决定》,对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起到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二是采取“奖惩并行”的方式,建立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制度,推行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和退出机制。各地住建部门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推行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制度,每半年或每年对辖区内物业服务公司进行考核评比,公开考核情况,将物业服务企业的诚信信息、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定期汇总公开,并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每年结合考核结果和信用档案记载情况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综合排名,考核、排名情况全部在行业内、单位网站、新闻媒体公示。对信用评价为甲级、考核名次靠前的列入“红榜”企业,在物业项目招投标中加大推荐力度。对信用考评为丙级、考核靠后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实行约谈警示,取消其一定期限内评优树模、承接新项目资格。让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度高的物业服务企业多接项目,逐步淘汰劣质物业服务企业。

三是完善监督机制,促进物业服务费价格公开透明。首先要激活业主监督机制,建议以住建部门为主导,基层社区积极引导各小区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制度、业主委员会监督平台,及时掌握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动态,做到现场监督。其次要加强行政监管机制,对于偏离市场参考价一定幅度及高于原物业服务费价格一定幅度的收费方案,行政监管部门可以责令物业服务企业作出合法性和合理性说明,制约物业服务企业漫天涨价。第三是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列出“菜单式”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在提交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完善补充到《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以免后期产生纠纷。

四是推行住宅小区空置房物业服务费减免新政策。近年来,围绕空置房收取物业费的标准,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意见不一致,导致纠纷不断出现。原因在于空置的房屋不会产生生活垃圾,且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但业主依然要按照正常收费标准缴纳物业服务费,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的合理、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背道而驰。目前我省对于空置房物业服务收费并无明确规定,建议参照山东、河北、浙江、湖南等省市先进做法,推行空置房的物业费适度减免政策,对于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住宅,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对空置时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按比例减免收取。办理减收的程序和具体减收比例由社区所在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确定。(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 史宝银)

 

【责任编辑:韩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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