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玲委员:需提升河南假释罪犯比例

李艳玲委员:需提升河南假释罪犯比例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0-01-09 14:08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我国近年来假释率基本在1.5%至3%之间浮动,而河南假释率远远低于全国水平。”1月8日,出席河南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政协委员、河南新雅琪律师事务所主任李艳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

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因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因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是一种体现人文关怀的做法,假释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体现一个国家的法治文明程度。

李艳玲指出,司法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假释有利于调动罪犯改造的积极性,促进罪犯顺利回归社会,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依法推进假释适用,能够充分发挥假释的功能,能够维护法律的尊严,实现刑事司法的正义,提高行刑效率。

李艳玲表示,2018年1月22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依法逐步提高假释比例,让更多符合条件的罪犯在社会上接受改造,降低刑罚执行成本,增加和谐因素。2018年司法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将依法适用假释作为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提出了进一步提高假释率的要求。近年以来,河南相关部门已全面启动假释工作,但是2019年假释率依然很低,仅仅达到1%左右,不符合刑罚个别化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在具体实施上,李艳玲建议,应出台充分发挥假释功能依法推进假释适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统一执法的标准和尺度,明确执法监督的要求,做好衔接配合,确保推进假释适用取得实效;明确假释案件责任倒查以违法性为原则,案件承办人员只要不存在实体和程序上的违法性,则不属于追责范围,给案件承办人员释放压力;社区矫正要切实帮助解决假释人员在就业、就学、生活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方面的实际困难,对他们的心理障碍及时进行疏导,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