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扫黑除恶重点案件:法院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连审18天

河南省扫黑除恶重点案件:法院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连审18天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19-08-22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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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把持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23年,主犯被村民称为“皇上”,犯罪人员43人,查扣财产5.28亿,公安部挂牌督办,河南省扫黑除恶重点案件……这样一个全省关注的重大案件,异地指定由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创下了该院连续开庭18天的最长纪录。省扫黑办的领导对于此次庭审的组织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当即表示:“要把此案当作精品案例,好好总结经验。”参加庭审的律师称为“前所未有的庭审经历”。

院长担任审判长

2019年2月28日,李某某等4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案件移送到济源市人民法院(下称市法院)。副院长王东升在党组专题会议上介绍了李案的基本案情和上级的有关要求。此案的卷宗拉一面包车205卷,43名被告人,涉嫌51起违法犯罪事实,预计庭审时间20天左右。

“10天的庭审都很少见”,“市法院就没有这样的庭审经历”,“不要说审理难度了,光说坐庭谁能坐下来啊?”曾经在省高院担任过刑一庭副庭长的韩轩院长当即表示:“扫黑除恶是政治任务,既然案情重大,我们义不容辞,那就由我来担任审判长吧。”有了院长的表态,合议庭很快宣布组成,刑庭副庭长范红海、员额法官王浩杰成为合议庭成员。随后党组会讨论成立济源市人民法院“某某专案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了小组的职责和相关部门的分工,明确提出了要集全院之力开好庭、办好案,为其他涉黑恶案件的办理打好基础,积累经验。李案的办理工作随即展开。

我们的保证就是依法办案

公诉机关申请补充侦查,案件退补。在退补期间,有被告人多次向看守机关要求面见审判人员。为了了解被告人的心理,同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法院同意与被告人接触。李案首犯李某某提出了认罪伏法的一些条件,比如要求释放其女儿,要求对其亲戚从轻判刑,并要求法院给其承诺和保证,把认罪伏法当成讨价还价的交易。在看守所提押室里,法官义正辞严地对李某某说:“我们法院的承诺和保证,就是依法办案。”

为了打消被告人的侥幸心理,减少抵触情绪,法官给李某某讲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天津大邱庄禹作敏案件情况,明确告知:“在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里,没有任何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没有任何人可以做法外之人,只有认罪伏法才能够获得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只有你自己才能救自己,别无其他。”在心理疏导和法制教育下,李某某向法庭递交了认罪伏法的悔过书。这些工作为庭审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被省扫黑办领导誉为“决定性的工作”。

正式庭审前的一次全面演练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可以组织庭前会议。考虑到李案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合议庭将庭前会议分为预备会议和正式的庭前会议。预备会议只有合议庭和公诉人、辩护人参加,没有被告人参加,用时半天。预备会议上,合议庭通报了阅卷的一些情况,告知庭前会议要解决的问题。公诉人解释了证据示证方式。辩护人就示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方式发表了意见。审判长强调了扫黑除恶工作的政治意义,统一办理李案的思想认识。预备会议的第二天,庭前会议召开,全部被告人到庭。在庭前会议上,被告人全部不认罪,连自己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也全部翻供。个别辩护律师在其中起到了不好的作用。鉴于此,原计划一周的庭前会议,两天半就及时结束。

合议庭认为,虽然庭前会议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但是通过庭前会议,法庭及时了解了被告人的心理状况,对每个被告人进行了心理“画像”,对被告人在法庭上可能出现的情况,辩护人可能就程序和实体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地研判,为量身定做庭审方式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庭审交锋拉开了序幕。

保障工作全方位做好准备

作为扫黑除恶案件的主要承办部门,刑事审判庭动员了全庭人员,将卷宗进行了初步梳理。但如此海量卷宗的阅卷工作,仅凭刑庭的4名法官在短时间内是做不完的。为此,党组会决定,抽调 7名民事法官与刑庭一起按罪名阅卷,制作阅卷笔录,保证了庭前预备工作的向前推进。

庭审是前台工作,庭审能否顺利进行,综合组织保障是基础条件。市法院党组决定副院长王东升为总指挥,综合指挥协调各部门的保障工作,10余种预案有条不紊的出台。审判庭全面改造升级,法庭照明、消防、空调系统予以更新;审判台上可以容纳50名辩护人和20名公诉人同台,被告人席上能够同时提审50名被告人;羁押区安保工程再提升,被告人之间不能产生交流等违规现象;智慧法庭改造提前完成,庭审语音同步转录系统首次运用,多路视频远程同步观摩首次开展,信息化程度得以提升;为保障食品安全,市食药监督局全程参与食品定点、检验工作;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消防救援支队、济源供电公司都各自制定了押解、医疗保障、安全保卫、食品安全保障、电力保障、消防救援等应急工作预案,确保人员设备全部到位,全力配合案件开庭。

7月16日早上,距离第一天庭审还有一个小时。市委政法委书记王伟、副市长兼公安局长李红念、济源中院院长侯保宗等领导来到审判庭,对庭审准备工作进行了最后的检查。“到这个时候了,羁押区的法警一定要提高警惕,什么情况都要考虑到,严防意外发生。要有预案,出现突发情况要依法果断处置……”在羁押区的指挥室,王伟书记就安保问题再三叮嘱。省公安厅、省扫黑办、省高院、省司法厅的领导也专程前来全程指导,为庭审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强后盾。

量身定制的庭审方式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只要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不影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行使,我们不能墨守成规,要对庭审模式进行量身定制。第一,被告人出庭有合有分。在法庭宣读庭前会议报告、通报被告人诉讼权利,在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发表公诉辞时,41名被告人(二人因病中止审理)全部到庭;对51起违法犯罪事实进行审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时,每个被告人逐个到庭。形成了被告人有合有分现象,既不拘泥于一定要被告人共同出庭,也不要求人为地逐个出庭,而是根据审理的需要,法庭有序地提审被告人出庭,整个庭审环环相扣、井然有序。第二,庭审的第二轮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合并进行,既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诉讼权利的行使,庭审过程又呈现出严谨、有序,毫无拖沓感。第三,“庭前3分钟”总结点评。审判长在每天正式开庭前,对前一日的庭审情况进行总结点评,该回应的主动回应,一一指出有关诉讼参与人的不当行为,把问题说在法庭。这一总结,赢得了庭审参与人员对法庭的信任和尊重,使整个庭室始终在法庭地主导下有序展开。

一身正气是驾驭庭审的不二法门

大家都知道驾驭庭审的意义重大,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如何提高驾驭庭审的具体技巧上。合议庭认为驾驭庭审绝不是简单地不让被告人发表与案件事实无关的话语,不是制止辩护人重复的辩护意见。在审理李案的过程中,合议庭驾驭庭审能力,让人们感觉到“一身正气才是驾驭庭审的不二法门”。

庭审进行到第15天时,法庭审理涉案财产。公诉人出示了涉案财产的有关证据,该案涉案财产达5亿余元。法庭询问该案主犯李某某对证据及处置意见时,李某某一脸不屑地说:“我的财产,国家想拿走就拿走吧。”语气中满是轻蔑、牢骚、不满。这显然是违反法治的言论,但却没有应有的回应。为了法治的严肃,为了庭审的庄严,审判长给予了严肃回应:“被告人的言论是错误的。我们党和国家不与民争利,不与民夺利。合法的财产,宪法和法律依法予以保护;违法的财产或者犯罪所得的财产,必须依法处置。法庭将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涉案财产依法处置,违法所得必须追缴,合法财产国家分毫不取!”义正辞严的回应,掷地有声的语气,庭审现场呈现出奇的寂静,肃静而庄严。被告人及其旁听的家属为之动容、为之沉默。审判长的回应彰显了法院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审判的司法自信和朗朗正气,驾驭庭审的水平出现一个新的高度。

党员发挥先锋作用

扫黑除恶是政治任务,是党中央部署的专项工作,它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是一个只能胜利的重要任务。人民法院对涉黑恶案件的审理,考验着法官的党性和政治站位。连续18天的庭审,庭审记录长达1032页、51.8万余字,出动保障人员200余人,往返押解行程6千余公里,消耗盒饭1.2万余份、矿泉水400余件……在最困难、最难熬的时候,是党员冲锋在前,发挥着凝聚人心、示范引领的作用。合议庭3名党员法官庭审期间保持正襟危坐的姿态,保持庭审的严肃性;连着两个周末不休息,每天庭审在7.5至8个小时之间,有一天上午开庭至12:30多,有一天下午开庭至19时。审判长随身带着速效救心丸,不仅自己服用,在第16天庭审时,一律师突感胸闷,举手示意要求外出休息。审判长同意并询问是否需要救心丸,律师接受并连连道谢。合议庭成员、刑庭副庭长范红海为了准备庭审,春节只给自己放了一天假,至今未完整休息过;法警队长袁军保带领安保人员黑天白夜,眼睑熬出了血,数名法警、协警身体不适仍坚守岗位;办公室主任黑娟、孙前程等庭审保障人员眼勤手勤脚勤,脚上磨得泡上加泡。

最佳的褒奖融化在掌声中

8月2日中午12点20分,审判长落下了法槌,宣布庭审结束,合议庭合议后定期宣判。历时18天的庭审终于顺利地完成了。审判长在被告人押出法庭后,对公诉人和辩护人有感而发地总结了一段话,“对公诉人和辩护人的政治意识和敬业精神,特别是辩护律师的职业素养表示由衷的敬佩;感谢所有诉讼参与人与合议庭共同坐庭18天;感谢大家对法庭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愿大家为扫黑除恶工作、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共同努力!”坦诚、真挚的话语,赢得了在场所有人的热烈的掌声,18天的坚守,几个月的操劳,都被这热烈的掌声所融化。

接下来,合议庭将认真合议,依法作出裁判。

据了解,济源市人民法院去年为了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提出了建设一支“有灵魂、有精神、有纪律”的法院队伍,这次审理李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必定是对济源法院干警队伍灵魂和精神的又一次丰满和重塑。(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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