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记者采访了省政协委员、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云雷。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刘云雷长期关注农村的法律服务体系。
刘云雷表示,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建议在全省逐步推广驻村律师制度,使身处乡镇偏远村居的群众,也能在家门口免费享受到专业法律服务。
刘云雷说,设立驻村律师,通过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针对性的普法宣传等可以起到以下积极作用。一、为村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二、参与村民矛盾纠纷的解决。三、协助规范村委的管理。四、将可能发生的上访事件化解在基层,构筑上访的“防火墙”和“减压阀”,使村民的法制观念在潜移默化中得到强化。
(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