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大力实施招商引资战略,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各省辖市等重点引资平台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招商引资成绩斐然。招商引资,就是‘招徕商人,引入资本’。由于资金的稀缺性,使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有些政府急于求成,忽视国家的法律规定,在签订招商引资合同时不经过法律审查,签订的合同具有较大随意性。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下行、产业结构调整的经济大背景下,很多招商引资项目出现无法履行、逾期建设、甚至是烂尾的现象,不少纠纷也随之产生,造成政府或投资人遭受巨大损失。”河南省政协委员、河南砥砺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启超接受采访时如是说道。
陈启超认为,目前,河南省在招商引资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注重项目推进的跟踪和考核,忽视了项目的合法性审查;二是一些招商引资协议的内容不规范,出现纠纷后追责无据;三是受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有些承诺不能兑现而引发纠纷。
陈启超建议,要树立法治思维,加强对政府项目招商和有关人员的法律培训;要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政府招商引资合同,实施依法招商;要建立完善考核和奖惩、问责机制。进而切实形成“依法招商、运转规范、要权责统一、协调有力”的招商引资工作新格局。 (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