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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司富春:健全机制 加快中医药国际化进程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3-13 17: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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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司富春:健全机制 加快中医药国际化进程

“目前,中医药已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中国已同外国政府、地区主管机构和国际组织签署了86个中医药合作协议。中医针灸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本草纲目》和《黄帝内经》列入‘世界记忆名录’。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成立中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249),并陆续制定颁布10余项中医药国际标准。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学首次纳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疾病分类代码(ICD-11),中医药作为国际医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为促进人类健康发挥积极作用。但由于文化背景和理论体系的差异,标准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缺失,中医药国际化还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河南省委副主委、河南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推广中心主任司富春在接收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

司富春说,中医药是我国优秀的民族文化遗产,是我国的国粹,它记录着中国人民几千年来同疾病作斗争的丰富经验和理论知识,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医疗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具有独特理论风格和诊疗特点的医学体系,取得的成就令世人瞩目。屠呦呦研究员因发现青蒿素获得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表明中医药为人类健康做出卓越贡献。

司富春指出,中医药国际化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表现为,第一,中医药国际化发展不均衡,各国立法及民众认可程度存在较大差异。总体来说,中医药在东南亚地区认可度较高,但在有些国家面临着诸多法律障碍,影响着中医药国际化的进程;第二,中医药国际化标准及规范缺失。目前,尽管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内的90多个国家制定了植物药注册标准,但整体而言,主要还是参照西药标准而制定的。具有中医药及传统医药特点、被国家、社会普遍认同的标准规范尚未建立,阻碍了中医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第三,中医药知识产权面临挑战和威胁。在中医药国际化进程中,有部分国家意识到中医药蕴藏的巨大财富,利用其先进的技术对中医药进行改头换面,然后再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成为阻碍中医药国际化的重要因素。

司富春认为,加快中医药国际化进程应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首先,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与传播。中医药文化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东西方的文化差异,在中医药国际化进程中,多数国家或群众只是接受中医的医疗,而不理解或不接受中医药文化。因此,应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与传播,根据不同国家的文化和地域特点,采取合适的方式和途径,加强中医药文化的传播,把中医文化的对外传播作为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途径,推动中医药国际化均衡发展;其次,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建设。标准化并非与中医的个性化背道而驰,因为标准的缺失,一些中医药本有优势的慢性疾病在科研检验中的效果极不稳定,使中医药标准设立受到挑战。应整合各方面的力量,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建立标准体系,特别是要推进中医药产品标准、服务标准、质量标准的建设,推动我国中医药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加快中医药国际标准化进程;第三,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中医药作为我国优秀的文化资源、重要的卫生资源、优势的科技资源、有潜力的经济资源,是最易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领域之一。近年来出现的牛黄清心专利、金龙胶囊和云南白药等事件已显示出发达国家对中医药等传统知识国际化所提出的挑战。政府部门应加快研究制定与中医药国际化相配套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加强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好中医药国际化进程中的利益。(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 史宝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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