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河南省将进一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积极的就业政策,拓展就业新空间,实现就业与经济增长同步。
《意见》提出,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促进经济中高速增长,增强对就业的拉动能力。要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对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
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方面,《意见》提出要落实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的税收政策及便利化措施,促进城乡各类群体自主创业,鼓励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业,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和在职创业。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营业1年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同时,大力发展创业载体,持续推进综合性创业孵化平台建设,鼓励高校及社会机构建设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省市将每年认定一批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和新型孵化平台,对达到相关标准的,给予一次性奖补。
此外,河南省特别关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其中,对高校毕业生,落实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五大行动,将求职创业补贴范围由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扩展到毕业年度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对返乡创业农民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可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国有企业改革分流职工,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和技术,通过转型转产、发展第三产业等,创造新的就业空间,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允许职工与企业协商一致后,保留一定期限劳动关系离岗创业。(记者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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