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法院:“汤阴经验”做大做强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7-27 16: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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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法院:“汤阴经验”做大做强
涉军维权“汤阴经验”创立二十周年会议现场。

20年,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不过是白驹过隙、浪花一朵。20年,一种情感深深地根植于安阳法院人的心中,一粒种子在汤阴发芽,在河南省安阳生长,在全省开花,香飘长城内外。这就是以维护军人家属合法权益为使命、以捍卫国防利益为己任的“汤阴经验”。

20年来,安阳法院铭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提出的“军人为我们保家卫国,我们为军人保护亲人”的使命担当,坚持以解决纠纷、保护权益、维护稳定、保障国防利益为目标,不断拓宽新思路、探索新办法、总结新经验,创立了“司法拥军、巩固国防、诉内维权、诉外服务、军地共建”的涉军维权工作模式,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军地融合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汤阴县人民法院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总政治部联合授予“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系全国法院系统首家获此殊荣的单位;2014年1月24日,汤阴县法院时任院长王新芳作为我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代表出席全国军民迎新春茶话会,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亲切接见。

安阳法院:“汤阴经验”做大做强
涉军维权窗口。

涉军维权无小事

那还是在1995年7月,在台海前沿服役的军人李士林给汤阴县政府寄来了一封信,信中写道:“自己远在千里站岗、放哨,家里亲人却在受人欺负,很有点想不通......”。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汤阴县法院和汤阴县人武部经常收到汤阴籍现役军人的来信,倾诉他们家人权益受到侵害时的痛苦心情。据解放军某部当时的调查统计,部队官兵及家属涉法问题,占部队涉法问题的80%左右。此类案件若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将极大地牵扯现役军人和所在部队精力,严重影响部队官兵思想稳定和国防建设大业。

部队有所需,法院有所为;官兵有所呼,法院有所应。

针对这一问题,汤阴县法院及时向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作了汇报,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以汤阴为司法拥军、涉军维权工作试点,在全国尝试迈出了开创性的第一步。

1996年11月15日,汤阴县法院协调县人武部挂牌成立了全国第一个专门办理涉及军人军属纠纷案件的机构――汤阴县法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在县人武部对应设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咨询站”,并成立了由法院牵头,检察、公安、民政、司法、人武等部门参加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解决军人军属涉法问题。这种由法院主导,相关单位参与,运用司法手段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工作模式,后被誉为“汤阴经验”。

200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拉开了在全国推广“汤阴经验”的序幕。

此后,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解放军总政治部等多次下发文件,部队各大单位和各省区市也相继出台文件,对涉军维权工作进行具体规范和指导。最高人民法院、济南军区、河南省委、河南高院先后在安阳、汤阴召开现场会,推广“汤阴经验”。

2009年“八一”建军节前夕,中央政法委和总政治部联合召开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表彰会,揭开了全国学习“汤阴经验”的新篇章。

2012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又印发《关于转发〈安阳市军地拓展“汤阴经验”深化新形势下涉军维权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的通知》,要求各军区、军事部门学习推广“汤阴经验”,深入推进涉军维权工作。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大力推广“汤阴经验”,推动全国涉军维权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司法维权在行动

就在有一年的春节前夕,军属苏其德和老伴冒雪从自己家翻墙出来,到汤阴县法院寻求帮助,因为邻里纠纷,邻居在他家门口堆放垃圾、垒砌砖墙,老两口被困家中,一筹莫展。了解情况后,汤阴县法院“维军法庭”迅速组织力量处理、审结此案,并第一时间推倒砖墙,清除垃圾,解决了困扰老人多日的问题。河南省军区首长听说这件事后,感慨地说:“推倒了一堵小砖墙,巩固了祖国大长城。”

一枝独放不是春。在全省、全国争相学习“汤阴经验”的同时,安阳法院系统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牢牢抓住历史机遇不放松,紧紧扭住创新发展不松懈,以点带面,推陈出新,不断赋予“汤阴经验”新的时代内涵,推动全市法院涉军维权工作整体协调发展,形成了具有安阳特色的涉军维权工作模式。

2001年2月,安阳法院将“维军法庭”更名为“涉军案件办公室”,建立了以“涉军维权领导小组”为龙头、“涉军维权案件办公室”为主体、“涉军维权司法服务所”为保障、“涉军维权法律咨询站”为纽带、“涉军维权信息通报员”为网络的“五位一体”涉军维权服务机制。同时,建立了两级法院对口衔接、信息反馈、督办落实的工作机制,人财物全面向涉军维权工作倾斜,为涉军维权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安阳法院注重落实便民利民立案措施。设置“涉军案件受理”专用窗口,配备专人负责审查,逐案加盖“涉军案件专用章”,做到当日受理、当日转办。落实便民利民立案措施,实行电话立案、假日立案等;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军人军属,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用;对需要法律援助的,主动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确保有困难的军人军属打得起官司、有道理的打得赢官司。他们在民事、刑事、行政、执行部门均成立涉军维权合议庭,建立绿色诉讼通道,实行快审、快判、快执。

20年来,安阳法院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为依托,在全市35个乡镇建立人民调解室157个、巡回调解办案点134个,强化诉前、诉外调解,有效借助社会力量化解涉军纠纷;加强军地协作,选聘456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军人、军属担任人民陪审员、特约调解员,有效提升审判效果,促进事了案结。

仅2014年以来,就累计到部队举办法制讲座60余场、模拟法庭28次,赠送法律书籍5万余册,接待军人军属来信来访、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受到部队官兵广泛赞誉。

积极开展军地联谊互动,安阳法院通过“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驻地官兵到法院参观,增强官兵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驻地部队邀请法官参加“国防教育日”活动,让法官走进军营体验部队生活,接受国防教育,增强纪律观念。

涉军维权在路上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多次强调,要把依法维护好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作为替“最可爱的人”排忧解难的光荣事情来做好。人民军队与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都息息相关。我们为军队军人维权,就是在为人民维权,也是在为我们自己维权。

时代发展和形势变化对涉军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市法院始终未曾停止改革创新的步伐,不断在探索中找出路、在应变中求突破、在创新中促发展。

2016年,安阳中院出台《关于巩固、深化“汤阴经验”,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的21条意见》,将涉军维权的服务范围由现役军人及其近亲属,扩大到近亲属以外的其他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和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及军烈属、烈士后代,实现了维权服务对象的全覆盖。

随着信息化进程的推进和网络的普及,安阳法院开通司法服务邮箱、涉军维权网站专栏、QQ群和微信、微博等,定期更新内容,宣传拥军优属的模范事例,解答军人军属的法律问题。目前,全市法院涉军维权QQ群、微博粉丝已达2.7万人,发布原创微博4万余条,通过立体网络服务平台进行法律咨询、交流互动,实现了军人不离连队、军属不出家门就能解决涉法问题。

针对军属外出经商、务工、旅游等方面涉法问题逐年增多,当地驻军及军属多在外地的情况,安阳法院着力打造异地维权平台,建立外出务工军属信息数据库,发放“外出务工维权服务卡”,每年春节期间到辖区乡镇组织对外出务工军属进行法律培训。同时,主动加强与外出务工军属相对集中的大城市基层法院、人武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异地维权协作联动机制。

安阳法院与驻安部队定期召开涉军维权座谈会和军地联席会,进行专题讨论,帮助驻安部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依法严惩破坏军事设施犯罪,妥善审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停偿服务等纠纷。

一枚专用章,条条绿色道;一份协议书,浓浓鱼水情;一张联系卡,绵绵拥军意;一条维军路,拳拳报国心。涉军维权,安阳法院的法官永远在行动。(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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