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启动 今年推荐名额增加20%

作者:田园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2017-07-25 07: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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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田园

本报讯 7月24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7年度全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启动,今年我省正高级职称教师推荐名额将提高20%。省人社厅要求,要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首位,把那些师德高尚、教学技艺精湛、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推荐出来。

根据安排,本年度正高级职称教师推荐范围包括:省内各类(公办、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研室、电化教育馆、少年宫专门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的在职在岗教师、校(园)长、教研员。

今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准我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数为261个。在此基础上,为鼓励各单位把真正特别优秀的教师推荐出来,我省决定在国家核准数量的基础上,上浮20%差额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具体数额由省人社职改部门与有关单位参考各地教师队伍规模、整体教育教学情况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

按照规定,各地要成立相应考核推荐领导小组,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在民主测评和专家评议的基础上确定人选,单位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由所在单位逐级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所需申报资料、详细流程可登录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查询。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讲课答辩时间拟安排在9月份进行。

省人社厅要求,各地要坚持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首位,把那些师德高尚,教学技艺精湛,教育教学业绩卓著,为基础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育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推荐出来;要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专职从事教育管理的校(园)长和从事教科研的行政领导不得超过当地推荐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专职从事教育管理和教学研究的校(园)长和教研员不得以教师身份申报。

我省明确规定,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弄虚作假、审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超范围评审、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反职称政策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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