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食药领域侵权行为请举报 经查实处理后有奖

作者:陈骏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2017-07-11 07: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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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骏通讯员杨国猛

核心提示丨遭遇食药领域侵权、发现违法行为时该拨打哪个电话?食药监部门又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对投诉举报者予以回应?昨日上午,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简称省食药监局)举办河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2331新闻发布会,并邀请记者前往投诉举报中心进行实地参观探访。

现场“12331”举报中心每天要接到200多个电话

遇到涉及食药监领域的问题,可拨打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那么,这个投诉平台是怎么运行的呢?昨日上午,大河报记者对省食药监局“12331”投诉举报中心进行了采访。

“今年6月17日,12331已实现了全省各地投诉举报电话均由省局统一接听受理,分级转办、及时处置应急举报事项等功能。7月1日起,省局12331话务中心已正式启用,目前实行24小时不间断接听。”昨日大河报记者对12331投诉举报中心的采访中,省食品安全监督局(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局长李文武介绍说,投诉中心目前共设20个座席,有18位负责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接听。在试运行的14天中,共接听电话3057个,其中受理投诉举报1120件,接受咨询建议1937件。而从今年上半年的情况来看,全省各级食药监部门通过电话等渠道共接到投诉举报信息19355件,比去年同期增长87.68%。

在举报中心的采访中记者时常听到话务员会说“请您提供详细的地址”“请您提供详细的商家名称”等话语。省食品安全监督局副局长刘书彬介绍说,在食药监部门每年接到的投诉中,约有三成因不符合投诉举报受理条件而不能受理的投诉。

李文武也介绍说,投诉人在拨打电话进行投诉时,应当提供客观真实的投诉举报材料及证据,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提供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等详细信息。

此外,开放日当天大河报记者也就投诉举报人较为关心的投诉举报办结时限、反馈机制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提问。

针对这些问题,刘书彬回答说,投诉举报承办部门,主要是稽查部门,应当自投诉举报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情况复杂的,在60个工作日期限届满前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投诉举报人正在办理。办结后,应当告知投诉举报人办理结果。

刘书彬强调,在受理群众举报时,相关工作人员实行专岗专责,并签订有保密协议,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信息。

规定群众举报事项依法处理后可申请领取相应奖励

昨日上午,刘书彬还就群众举报的奖励措施对媒体进行了通报。他介绍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根据举报人的申请,对举报人实行奖励。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案件的货值金额以及案件性质等因素综合评定级别,按照评定级别根据案件货值金额的1%~6%给予奖励。如货值金额无法计算,但举报情况属实,可视情况给予100元~2000元的奖励。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及省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的举报,每起案件的奖励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但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的举报,奖励数额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省级食药监部门视具体情况另定。对于食品领域的举报,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最低不少于100元。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100元的,按100元执行。

此外,对于“职业举报人”这一问题,刘书彬也表示,因当前国家法律法规对“职业举报人”及其行为未做出明确规定,作为食药监管理部门而言,对“职业举报人”维权打假的行为,以依法、依职责为原则,做到不排斥、不迁就,对合法诉求依法保障,对无理主张及时回绝,并依法、明确讲明理由,留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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