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人才职称评价“松绑” 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将下放

作者:宋敏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2017-07-10 0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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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宋敏)作为全省创新发展“排头兵”,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简称“示范区”)高层次人才职称评价将全面“松绑”。7月6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出台《关于郑洛新国际自主创新示范区高层次人才职称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进一步为示范区高层次人才培养亮“绿灯”。

从今年起,针对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大型骨干企业、创新龙头企业以及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先行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政府部门不再印发确认文件、办理资格证书,改为事中监管、事后备案。

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的同时,我省还将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对示范区内高校、科研院所中主要从事技术研发、推广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对科研成果转化的考核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业绩条件。对高校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岗位教师,侧重考察创新能力、成果转化推广效益、服务社会能力等。对应用研究和研发人员,重点考察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等研究成果,可作为其职称评审的业绩。

《通知》提出,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畅通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和岗位数额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经认定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打破地域、身份、学历、任职年限等限制,可破格或越级申报高级职称。对示范区引进的港澳台及外国籍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我省的职称评审。

简化职称申报、审核手续。对申报人员已出具国家承认学历证书原件的,不得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实行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减少用人单位和申报人员的事务性负担;改进职称每年集中评审一次的做法,根据需要组织专门评审委员会适时评审;加快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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