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严查补习班乱象 教师有偿授课校长也受罚

作者:董楠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2017-07-07 0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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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董楠 通讯员 杜建芳

昨日,记者在洛阳市学校安全暨教育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获悉,自6月30日至8月31日,洛阳市教育局将联合多部门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集中整治。

此外,对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以任何名义参与有偿授课,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的行为,均属于违规行为,将对教师进行严罚;一学年内有3(含)人次以上的违规行为,将根据情况给予校长(园长)党政纪处分,严重的将免去职务。

多部门严查补习班乱象,在职教师参与将被严罚

会议现场,洛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教育类培训机构是校园教育的补充和延伸,目前教育机构众多、良莠不齐,仅2016年就有超过100家违规办校的培训机构被取缔。

据了解,目前培训机构体现出来的问题一般有以下几类:无证办班现象(规模小、隐藏在居民楼内的培训机构,存在严重的消防、房屋安全隐患);任意扩大招生范围(培训机构,以安排在市内或到郑州等地上名校的名义,违规组织考试,严重影响了我市的招生秩序);虚假夸大宣传,违规收、退费严重(培训辅导机构的宣传广告,多是打着某某专家、名师等名义,收费退费没有明确标准);违规招聘在职教师担任培训机构老师等。

针对上述情况,洛阳市教育局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清理整治工作。洛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全市范围内将于2017年6月30日~8月31日进行清理整治。

会上,洛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说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有以下行为的均被认定为违规行为:兼职参与各类“占坑班”和在民办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介绍生源并从中牟利的行为;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或参与有偿授课;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的。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后经查实的,均要顶格处理。

公办在职教师违反上述规定经查实的,该教师本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当年不能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情况严重的,将清除出教师队伍;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一学年内有1人次有上述违规行为的,给予校长(园长)诫勉谈话处理,一学年内有两人次有上述违规行为的,给予校长(园长)行政警告,一学年内有3(含)人次以上有上述违规行为的,视情节和社会影响程度分别给予校长(园长)党政纪处分,直至免去校长(园长)职务。

另外,将校园内教学设备设施租赁给本校或校外教师违规办班补课,给予校长(园长)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给予党纪处分,情节严重的,免去校长(园长)职务。

写字楼6楼以上或民居内开补习班,多为非法

暑期临近,家长该如何给孩子正确选择培训班?洛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说,暑假是学生放松身心、积蓄力量的好时期,如果确需为学生安排课外培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了解培训机构有无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无证即为非法违规办学机构,谨防收钱后关门跑路,无处查询。了解有无工商部门的收费标准备案,以防乱收费。交费后一定要索取发票,作为有效凭证。

2.了解培训机构办学场地是否规范,办学场地在写字楼6楼以上或在居民楼的培训班多数为非法违规办学机构。

3.了解培训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实际办学行为是否相符、教师是否有教师资格证。有无合理的培训协议合同,以防霸王条款。

最后,洛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凡是接到举报的,一经调查属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厉处罚。市教育局举报电话63252761(基础教育科)、63259481(职成高科)、63211225(监察室)、63256109(师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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