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红旗区法院全省首推执行悬赏保险 成本降至十分之一

作者:宋红胜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2017-07-06 2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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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红旗区法院全省首推执行悬赏保险 成本降至十分之一

7月6日上午,新乡市红旗区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新乡市分公司(下简称人保财险新乡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全省首次推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助力破解执行难题。

执行悬赏也能上保险悬赏金额仅需1/10

据介绍,“查人难、找物难”一直是制约案件执行的主要因素。近年来,“悬赏举报”这一措施被纳入法院工具箱,旨在通过悬赏公告,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对隐藏、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产生强大的心理压力,遏制其逃债行为,迫使其自动履行债务。

悬赏申请由申请执行人发起,相关费用也以申请执行人负担为主,并直接在执行到位款中扣划。因此,高额的赏金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申请人的经济压力。

“我们这次‘跨界’合作,就是要为申请人降低悬赏成本。”人保财险新乡公司副总经理聂瑞军告诉记者,申请执行人如果投保悬赏保险,申请人仅需缴纳悬赏金额的十分之一。

“比如,申请执行人设定赏金为1万元的话,只需缴纳1千元。”聂瑞军说,在1年的保险期间内,依照悬赏公告应由被保险人(即申请执行人)对举报人承担的赏金赔付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投保执行悬赏保险,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可:一是经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报告和执行法院查找,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案件全部债务的;二是被执行人失踪或下落不明,且无法查证其财产状况的。

有助于提高案件执结率

“保险产品参与悬赏执行,是一种制度创新。”红旗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沈志勇认为,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该险种具有降低成本、透明化操作、多样化发布渠道等诸多优点。

执行悬赏保险拓宽了以往的发布渠道。申请执行人投保后,保险公司可免费在其长期合作媒体帮助申请执行人发布公告,并且在保险公司内部刊物、微博或微信等媒体扩大曝光度;申请执行人还可指定在投保地以外的一个地级市发布悬赏公告。

“保险公司介入执行悬赏,与法院执行机构共同处理执行工作,有助于从第三方的客观角度加强过程监督,提高各方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减少矛盾冲突,使申请执行人更信赖执行悬赏全流程。”沈志勇说。

“公安机关的侦破实践证明,‘悬赏缉拿’有着不错效果。将悬赏制度引入法院执行工作,辅助以保险利器,无疑会增强执行工作的强度和厚度。”沈志勇认为,执行悬赏保险既能更好发挥保险公司机制灵活的特点和辅助社会管理职能,也为以悬赏公告促主动履行、促执行和解提供了一个有效手段,在提高案件执结率方面必将起到极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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