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伞爸”照片被用到广告宣传 一张背影照也有肖像权?

作者:张楠 来源:大河网
2017-07-04 06: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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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爸”照片被用到广告宣传 一张背影照也有肖像权?

给儿子打伞自己全身湿透,这张背影照让“伞爸”刘侨走红网络,也“打动”了不少商家。7月2日,“澎湃新闻”官方微博发布一条商用广告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的新闻,短时间内阅读量达233万,不少网友调侃:“伞爸,该收代言费了。”

据报道,“伞爸”的照片被用到了电信、保险、电影、酒类等广告宣传上,某广告甚至直接将儿子PS成了一只刺猬。网友“大白”说:“公益广告就算了,又不是为了赚钱,但是商家盗用人家照片就说不过去了吧?”网友“家属院小卖部”说:“刺猬那个太过分了,其余的还好吧,毕竟构图相似的图一大堆。”

报道中,刘侨表示背影照片走红网络之初,主要用于公益活动,所以并未干涉,但商家盗用图片打广告的行为侵犯了他和儿子的肖像权。对此,有网友质疑道,一个背影或是卡通形象图片,能说是侵犯肖像权吗?网友“绿帽小主”说:“关键是并没有露脸啊?”

对此,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马明华说,肖像权的一个主要特征便是具有可辨认性,即客观存在的人的形象与通过艺术创作手段再现的形象相比,要为一般的人所能够认知、辨认。知名人士的卡通形象,也算作肖像权的一部分。他认为,商家的行为既侵犯了照片作者的版权,也侵犯了人物的肖像权。一般来说,商家使用普通人的背影,构不成侵权,但是“伞爸”已经在网络上走红并广为人知,具有了一定的识别性,如果对方用作商业目的,应该可以索赔。

据悉,刘侨已于2016年向相关机构申请了这张照片的著作权,并于2017年初获得通过。目前,刘侨已向京东、宜宾五粮醇品牌营销有限公司发出了律师函,希望他们立即撤下广告。不少网友表示支持刘侨,网友“泗水滨”说:“国人该树立版权意识了,支持维权!也希望能够有更多人站出来维护自己的肖像权!”(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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