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垃圾资源化利用阵营扩容

作者:谭勇 来源:河南日报
2017-06-19 07: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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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应有之义,包括“净”、“通”、“亮”、“绿”、“文”等五个方面。由于河南省农村人口多、面域广,基础设施差、欠账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最大的难题就是“净”。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难中之难、重中之重,垃圾乱倒、乱放、‘垃圾围村’现象尤为突出,解决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必须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突破口。”6月16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巡视员陈华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继2015年河南省被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为全国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后,前不久新密市、禹州市、济源市、兰考县、汝州市5县(市)又被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为全国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示范县(市),河南省垃圾资源化利用阵营不断扩容。业内专家表示,此举是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动诠释。

农村垃圾划分为三大类

众多的农村垃圾是如何划分的呢?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李如清介绍,农村垃圾大致分为三类,即首先是生活垃圾,就是指农村居民生活中产生的垃圾;其次是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比如秸秆、地膜,还有畜禽粪便等;最后是农村乡镇企业在农村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

由于分类不同,负责治理的牵头部门也不一样。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牵头,农业生产中产生的垃圾是由省农业厅负责牵头,农村工业固体废物则是由省环境保护厅来负责牵头治理。

“在这三大类农村垃圾中,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矛盾最大、问题最多、牵扯的面最广,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带动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工业固体危险废物等治理。”李如清这样说。

分类资源化利用是良策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要有三大环节,通俗的讲,也就是扫干净、清运走、处理好,但目前我省仍处于无序状态。”陈华平说,农村垃圾治理最大的问题就是机制问题。

记者深入到各地农村采访时了解到,有的地方农村生活垃圾扫也扫了,但是乱堆乱放,存在着无害化、防渗处理不达标问题;一些乡里面、镇里面对这个转运以及转运设备、转运场所,有些还没有完全发挥很好的效用;搞卫生检查、乡镇评比时,垃圾扫干净了,却没有清运走,更没有处理好。“领导重视不够和经费保障不足是两大主因。”陈华平告诉记者。

记者在汝州采访时发现,作为全国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市,汝州市通过设立“垃圾回收兑换中心”,动员群众将白色塑料袋、干电池、农药瓶等难回收或有毒有害垃圾兑换为生活用品、学习用具及花盆花卉等,提高了群众的积极性。随着新密市、禹州市、济源市、兰考县、汝州市5县(市)成为全国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示范县(市),我省正通过示范试点带动,努力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新路,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经验和借鉴。

垃圾治理助力脱贫攻坚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不仅仅解决卫生和农村面貌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解决好农村垃圾治理对农村整个环境包括人的精神面貌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裴志扬表示,从这个意义上讲,脱贫攻坚和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环境卫生改善密切相联。

兰考县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记者在兰考县采访时了解到,兰考县在率先脱贫的过程中,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早在2015年就着手研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长效机制。目前,兰考县已基本建立起了“户投放、村集中、乡运输、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机制。

“兰考县既巩固脱贫攻坚的效果,又解决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改善问题,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长效机制。”裴志扬说,当前河南省正在推进脱贫攻坚,脱贫攻坚解决了收入问题和居住问题,也就是“两不愁、三保障”,但如果农村环境问题不解决,贫困户的精神状态和思想意识也不可能彻底的改变。

省内研究“三农”问题的专家认为,省委、省政府在推动脱贫攻坚过程中,农村垃圾特别是生活垃圾的治理势必将作为一项重要举措,纳入到全省整个脱贫攻坚过程中,从而助力建设美丽河南。

(记者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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