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力文)6月12日,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发布5月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考核结果的同时,也指出目前我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中面临的问题。
工作进展不平衡
在集中供热供暖、推进燃煤散烧治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在线监控设施建设等方面,均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的情况。
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商丘市、济源市、长垣县、汝州市等市县能够严格落实工地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扬尘预算管理制度,城市清洁行动开展较好;濮阳市18条主要道路、高架道路未实行机械化洒水,154辆建筑垃圾运输车未实现动态监控;郑州市、三门峡市一批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未落实相关管理制度;新蔡县建筑拆迁工程和水利施工工程扬尘防治预算为零。
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方面,焦作市32台10蒸吨以上65蒸吨(含)以下燃煤锅炉、4台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以及1家钢铁、6家水泥提标治理工程已全部完成,辖区50%以上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企业VOCs治理工作已经完成,完成年度99%的黄标车淘汰任务;新乡市剩余6台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治理工程未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仅完成年度总任务的5%。
工作力度有差距
对比4月和5月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考核排名结果,在省辖市中,济源市、安阳市、开封市仍居前3位,平顶山市由第18位上升至第8位,商丘市由第14位上升至第4位,焦作市由第11位上升至第5位,信阳市由第13位上升至第7位,濮阳市、南阳市也有所上升。周口市、三门峡市、洛阳市3市考核排名结果仍居靠后位次,新乡市、许昌市、漯河市、驻马店市、郑州市、鹤壁市排名均下降。
在省直管县(市)中,永城市由第3位上升至第1位,邓州市由第10位上升至第6位,鹿邑县由第8位上升至第4位,固始县由第5位上升至第2位;兰考县仍居靠后位次,汝州市由第1位下降至第5位,滑县由第2位下降至第7位,新蔡县由第6位下降至第9位,巩义市排名也有所下降。
部分市县水质出现恶化
与2016年5月相比,多数市县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有所改善,改善幅度前3位的省辖市和前2位的省直管县(市)为漯河市、鹤壁市、郑州市和新蔡县、滑县。6个市县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出现恶化,分别是三门峡市、洛阳市、鹿邑县、巩义市、永城市、兰考县,其中三门峡市还存在地表水重金属污染问题。
与2017年4月份相比,改善幅度前3位的省辖市和前2位的省直管县(市)为鹤壁市、洛阳市、新乡市和兰考县、新蔡县。濮阳市、漯河市、邓州市、长垣县、鹿邑县5个市县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出现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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