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王琦
通讯员赵晓敏杨军
“你拨打的机主已被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老赖”的电话彩铃有了如此“私人定制”,内心会作何感想?
登封法院近日就在这方面进行了探索,争取进一步压榨“老赖”的活动空间,让其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措施】
设置“定制彩铃”让其“赖名远扬”
6月8日下午,登封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李某某的手机实施了“定制彩铃”服务。彩铃先是几声警笛声,之后会告诉拨打电话者:你拨打的机主已被登封市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6月10日上午,李某某打电话给案件承办人:“今天周末你们上班不?我马上还钱,我快受不了了,你们赶快给我(把)彩铃下了吧,太丢人了。”
当李某某将2万元欠款交给申请执行人后,法院与移动公司联系,将定制彩铃取消。
据了解,这是登封市法院惩戒“老赖”的新举措,通过与登封市移动、联通等通信公司联络合作,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通过对“老赖”手机定制编辑彩铃的方式施以惩戒,这个彩铃“老赖”自己取消不了,只有法院出具手续方可恢复正常。
登封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杨军说,如果“老赖”履行了法定义务,登封法院将在第一时间撤销惩戒,屏蔽相关失信信息。
【提议】
让“老赖”还钱 在手机上做些“文章”
登封法院的这项新举措,来自于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到登封法院调研执行工作时的一个提议。
他建议,手机对人们生活、工作这么重要,能不能在“老赖”手机上做文章,“让其朋友一打电话就知道其是‘老赖’,让大家敬而远之,避免上当,同时对‘老赖’使用的高端智能手机进行查扣拍卖。”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对“老赖”的高消费限制令,还没有关于这方面的内容。不过在6月2日最高法院发布的《来信人所提失信名单相关建议及答复意见》中,对此有所提及。
来信人于东锋建议:和电信部门联合推出“失信铃声”,失信被执行人拨出电话或者其他人给失信被执行人拨打电话时,提示此人已被纳入失信名单。
最高法院答复称,对失信被执行人共采取了11类100余项具体惩戒措施,为失信被执行人设置失信铃声不在上述惩戒范围之内,“您的建议非常有价值,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探索该项惩戒措施,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营造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
【延伸】
“老赖”的这些消费行为被严格限制
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这都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2015年7月22日开始施行的修改后的《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时,9类消费行为被限制:
交通方面,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经营方面,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生活方面,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旅游、度假,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教育方面,不得让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如果被执行人是单位,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上面所述的这些消费行为。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