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河南省将开展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怎么创建?有何标准?昨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河南省出台了《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有7种情况或将被“一票否决”。
根据方案(征求意见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将分为四个阶段,即:自主申报、培育推荐、验收拟定和确认授牌阶段。
考核标准分为100分,其中,实地核查占80分,社会民意测评占10分,依法行政理论测试占10分,按照单位人员名单随机抽取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笔试。
如果您有意见或者建议,可以于6月16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省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调解处。(记者 李娜)
有这7种情况不能认定为示范单位
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有7种情况将不能被认定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单位主要负责人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
●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拒不履行生效的司法判决和裁定、复议决定以及有权机关责令改正的决定等监督意见;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其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较多,满意度较低;
●在本地、本系统依法行政考核中达不到优秀等次,起不到示范带动作用;
●弄虚作假获得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
●发生其他不能发挥示范作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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