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建筑市场将推行“红黑榜”发布制度

作者:冉小平 来源:郑州晚报
2017-06-06 07: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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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郑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我市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按照我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要求,日前,市建委制定了《郑州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试行)》,并于下月1日施行。

“红黑榜”信息 每季度发布一次

“红黑榜”信息采集和发布实行分级分类负责的原则。市建委负责市级“红黑榜”发布制度的建立和组织实施,对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黑榜”发布实施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照市建委“红黑榜”发布制度,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红黑榜”发布。

“红黑榜”信息每季度发布一次,有重大影响的良好信息或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的不良信息,将随时审核发布。大家都来看看,哪些行为可上“红榜”,哪些又会上“黑榜”?

这些情况可列入“红榜”

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

承接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勘察设计等奖项的。

获得省部级以上专利和科技进步等奖项的,或者编制省部级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的。

被列为省部级以上示范项目的;响应政府号召,参加抢险救灾的。

其他可列入“红榜”信息的。

这些情况会上“黑榜”

1.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违法发包的;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业务)转包、转让或者违法分包的。

2.伪造资质证书、其他许可证件和注册证书及业绩的;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采取与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3.无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且拒不停工整改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瞒报、谎报或故意迟报质量安全事故的。

5.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等造成工程质量、严重安全隐患的。

6.在工程建设中篡改、伪造工程技术资料或检验数据结果的。

7.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8.扬尘治理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9. 因企业过错造成群众或者农民工围堵政府机关、堵塞交通等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

10.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因不履职被约谈两次以上的。(记者 冉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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