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实施意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作者:李娜 来源:郑州日报
2017-06-02 08: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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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的“河南造”走向世界,河南省一直在发力。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实施意见 》,根据部署,河南省将力争到2018年年底,重点培育10家以上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通过省内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实现进出口额超过200亿美元。

认定一批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根据安排,河南省将认定一批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评选认定一批资质信誉良好、服务专业高效、风控能力较强、进出口规模较大的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对认定的企业,在通关、报检、退税、外汇等方面给予专项便利化措施,在财政、融资、保险等方面给予更多政策扶持。

鼓励企业在境外设公共海外仓

同时,培育一批区域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各地要依托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和出口产业集群,着力培育1至2家特色型、区域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与全流程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协作配套,带动本地创新型、创业型及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把中小企业出口潜力转化为出口实绩。

河南品牌叫响全球,外贸服务企业也将助一臂之力。根据《实施意见》,河南省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境外主要市场设立公共海外仓,建设河南品牌展示中心,发展海外物流配送渠道,完善国际营销网络,提升河南品牌国际影响力。

七方面扶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河南省将从七个方面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支持。

财政扶持方面,河南省将积极争取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统筹省级商务促进专项资金,对认定的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国际市场开拓、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出口信保、融资贷款贴息、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值得一提的是,河南省要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先行先试,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给予出口企业退税垫资。

海关便利方面给予支持,对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海关加强信用培育,鼓励企业申请海关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一般认证资质,享受国内外通关便利。

在检验检疫方面,对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按照B级以上企业管理类别,优先办理报检、查验和放行手续,经风险评估后,适当降低查验频次和比例。同时,按企业信用等级和货物风险类别实施监管,对诚信度高企业的低风险产品快速核放,缩短验放周期。

出口退税也更便捷,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自营方式出口国内生产企业与境外单位或个人签约的出口货物,符合规定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业务可由其按自营出口的规定申报退(免)税;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退(免)税申报;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确保及时足额退税。

在外汇方面,对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外汇管理部门赋予B类以上外汇资质,给予收结汇便利。简化A类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外汇账户,货物贸易收入可直接结汇或入外汇结算账户,缩短收结汇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

金融服务更为便利,河南省将加大对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给予融资及息费优惠。

此外,还有“一事一议”便利措施,河南省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省外龙头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河南省新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实行“一事一议”,参照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企业尽快开展业务创造有利条件。(记者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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