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密安排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作者:赵力文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2017-05-05 08: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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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赵力文)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亲自组织、亲自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研究审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时强调,建立环保督察机制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要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对问题突出的地方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2016年7月16日至8月16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南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6年11月15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环境保护督察意见。督察组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南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积极作为和工作成效,指出了我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要求河南省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推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对中央督察组反馈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谢伏瞻明确表态,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河南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对于我们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努力开创河南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必将起到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深刻反思、主动认领,决不回避、决不推诿、决不遮掩、决不护短,对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逐条逐项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和整改措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雷厉风行的作风,全面整改、加快整改、彻底整改。省长陈润儿两次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订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落实。

为强化整改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明确整改工作由省委书记谢伏瞻、省长陈润儿负总责,成立由省长陈润儿任组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翁杰明,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甘露,副省长张维宁任副组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等19个政府部门和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河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95项整改任务中,由省委、省政府部门承担的41项,全部由分管省级领导作为责任领导,督促整改落实;其他整改事项,分别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确保到位、取得实效。二是建立工作机构。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反馈整改组和案件查办组。各级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联络员,畅通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信息沟通渠道,建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机制。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先后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豫办发电﹝2016﹞70号),要求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反馈意见,逐项梳理,对号认领,研究举措,深入整改;《关于加强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豫环督整办﹝2017﹞2号),明确对督察整改工作实行调度、通报制,强化督办问效,督促整改落实;《关于规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豫环督整办﹝2017﹞4号),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及报告报送工作,全面系统、实事求是地反映整改工作,为系统规范、保质保量上报全省整改情况报告奠定基础。

目前,河南省已基本形成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氛围和工作机制。全省各级、各部门正在按照《整改方案》总体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迅速行动,强化措施,稳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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