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骏文图
本报讯 虽时常在岗位上见到各类“奇葩”携带物,但近日工作中的一段见闻,还是让检验检疫部门的工作人员大呼“开了眼”。
“这位旅客带的东西,摊在地上就是个菜摊子。”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场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办最近从一位入境旅客的携带物中,截获了多种新鲜蔬菜,有辣椒、芹菜、黄瓜、南瓜藤、笋尖、菠菜、包菜、秋葵、蒜、大葱等18种,总重8.84公斤。其中的南瓜藤、笋尖、红凤菜、藜蒿是在郑州机场首次截获。
据了解,在现场询问时,该旅客自称携带的蔬菜是为了自家食用,但由于其未能提供相关检疫审批等证书,被工作人员依法予以截留。
据工作人员介绍,近期,河南检验检疫部门正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绿蕾护航美丽中国”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一旦发现非法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将依法予以截留检疫,情节严重者还将依法对相关人员施以行政处罚。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郑州航空口岸截获旅客禁止携带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748批次、807.28公斤,并检出有害生物206批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8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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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部分)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类
(一)活动物(犬、猫除外)
(二)(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
(三)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
(四)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
(五)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
(六)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
(七)动物源性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二、植物及植物产品类(八)新鲜水果、蔬菜(九)烟叶(不含烟丝)
(十)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
(十一)有机栽培介质
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大家,在境外购买相关产品前应了解我国进出境动植物、特殊物品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国门生物安全和自身消费安全意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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