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河南自贸试验区︱加快形成制度创新体系

作者:丁新科 来源:河南日报
2017-04-26 09: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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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中山大学自贸试验区综合研究院副院长毛艳华

聚焦河南自贸试验区︱加快形成制度创新体系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丁新科 通讯员 朱世欣

毛艳华教授长期从事空间经济、国际贸易和珠三角经济研究,在中国开放型经济和粤港澳区域经济合作等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

问:广东自贸试验区在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创新国际贸易规则方面有何经验?

答:广东自贸试验区的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把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挂牌近两年来,在CEPA框架下不断探索对港澳金融、商贸、法律、航运物流、电信等领域的扩大开放,进一步取消或放宽了对港澳投资者的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重点在金融服务、交通航运服务、商贸服务等领域先期取得了突破。

广东自贸试验区努力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贸易投资规则体系。一是建立了与负面清单相适应的投资准入管理配套体制,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如“一口受理”新模式和“十一证三章”联办等。二是建立了以智能化通关体系为重点的贸易便利化监管模式。三是完善了以政府职能转变为重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首创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模式。

问:跨境金融业务飞速发展是前海蛇口片区取得的重要成果,这方面广东有何经验?

答:近两年来,广东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主要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和降低区内企业融资成本。其中,前海蛇口片区近两年来在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扩大开放等方面不断探索,实现了多个全国首次,包括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跨境双向发债、外商投资股权投资试点等,其中多项改革经验已在国内其他地区推广。

问:结合广东的经验,你认为河南建设自贸试验区应该注意哪些重点环节,如何实现突破?

答:河南自贸试验区应加快构建好基本制度框架,包括建立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金融服务业开放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

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领域进行的探索试验,可以形成强大的制度创新“外溢效应”,从而不断集聚国际国内高端要素,推动自贸试验区加快形成国际贸易、物流、航运、金融等功能平台,提升区域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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