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决定,2017年继续从全省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集中力量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实事,努力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
一、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困难群众患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由大病补充保险、大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为3000元,3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30%的比例报销,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10000—15000元(含15000元)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15000—50000元(含50000元)部分按80%的比例报销,50000元以上按90%的比例报销,不设封顶线。2017年,按照每人60元的标准安排财政补助资金。
(主要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河南保监局)
二、免费开展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免费对早中期孕妇开展一次血清学筛查(生化免疫指标检测)和一次四维彩色超声筛查,对新生儿开展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听力筛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主要责任单位: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省妇联];相关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残联)
三、加强残疾人、城乡低保人员和孤儿等困难群体生活保障。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我省户籍、持有国家第二代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我省户籍,持有国家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人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月人均补贴标准均不低于60元。提高城乡低保、孤儿养育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城乡低保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不低于240元、132元提高到不低于250元、142元,社会散居孤儿、机构供养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1000元提高到不低于700元、1100元。(主要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相关责任单位:省残联、省财政厅)
四、新增城镇就业110万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去产能企业安置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35万人,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2万人,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3.5万人。(主要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五、改善贫困地区7000所薄弱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加大资金投入,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购置课桌椅、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图书、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等设施设备,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室外运动场等校舍面积299万平方米,使7000所薄弱中小学校逐步达到省定办学标准。(主要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相关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六、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完成1900个中心村(小城镇)电网改造升级、3900个贫困村通动力电,实现13万眼机井通电;完成38个县电网脱贫改造任务;消除39个乡无变电站问题。(主要责任单位:省电力公司;相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开办)
七、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加快推进城市周边纯凝发电机组供热改造,对现有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设施进行扩容改造,新增供热能力4800万平方米以上;强化供热管网配套建设,在全省16个省辖市、4个省直管县(市),新建、改造换热站613座、管网总长度511公里,新增集中供热面积约6100万平方米;在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区域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延伸,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其余供热管网无法覆盖区域,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实施电代煤、气代煤改造,全年全省完成电代煤 、气代煤合计100万户。同步推进全省范围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化改造,完成2279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拆改。全省各省辖市、直管县(市)集中供热普及率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对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实行煤炭质量控制;冬季采暖期,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必须使用优质燃煤。(主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电力公司)
八、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00天以上。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精细、精确的原则,依法科学治理大气污染,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00天以上。(主要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相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九、抓好城市垃圾处理。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全年新增垃圾焚烧能力1000吨/日,新增收转运能力1000吨/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郑州等省辖市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新增年资源化利用处置能力1000万吨以上。(主要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十、推进农村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积极创建国家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示范县基本形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产业形态,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依托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大型农村沼气工程50座左右,新增处理畜禽粪便能力100万吨/年。加快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全省规模化养殖场综合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65%以上;依法全部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筹措资金1080万元,支持市县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主要责任单位:省畜牧局;相关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环保厅)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