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组织领导机制合力推进脱贫攻坚——看非贫困县通许县如何脱贫

作者:童浩麟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2017-04-18 07: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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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童浩麟

前言

记者在基层采访发现,随着脱贫攻坚力度日益增强,一些贫困村发展条件越来越好。与之形成对比的是,一些起点好不到哪里去的非贫困村,脱贫举措摇摆不定,发展条件迟迟未能改善,客观上延迟了这里贫困户脱贫摘帽的进程。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贫困户脱贫工作“被边缘化”,迫切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今天这里推荐的是我省通许县。作为豫东平原传统农区的非贫困县,在脱贫之路上,通许县决策者也遇到了这样那样的老大难、拦路虎。怎么办?唯有作风上苦干、巧干,机制上创新、突破,这样才能让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贫困户不成为脱贫攻坚的“死角”,才能让全面脱贫的目标如期实现。

今年,通许县脱贫攻坚进入了全面突破的关键之年,如何“撸起袖子加油干”?关键还在责任落实。通许县通过建立县乡村三级书记的抓扶贫制度,压实了工作责任;建立贫困村总召集人制度,形成攻坚合力;弘扬脱贫光荣理念,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在全县形成了上下一心、坚决打赢攻坚的良好局面。2016年,全县完成11个贫困村、4828人脱贫任务,高标准通过第三方评估。

创新领导机制明确主体责任

加强领导。全面推行一把手负总责的脱贫攻坚责任制,成立了由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任第一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为脱贫攻坚的顺利开展提供强劲动力。

明确责任。明确了县乡村三级党委政府、基层组织的主体责任,由一把手层层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实现了压力逐级传导,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脱贫工作责任体系。成立由包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组成扶贫攻坚小组,统筹推进所在村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

结对帮扶。建立了“五包一”责任制,即每个贫困村均有一名县处级领导干部、一个市直或县直单位、一名乡镇班子成员、一名驻村第一书记和支部书记,实现包村责任不脱贫不脱钩。同时,对第一书记的派驻做到了对全县285个行政村和24个社区全覆盖。

强化问责。在省市督导的基础上,专门成立了由副县级领导带队、县委县政府督查局、组织部、扶贫办等部门组成的督导组,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进展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并将脱贫攻坚的工作成效纳入领导干部的个人年度考核。

夯实帮扶责任建立总召集人制度

夯实帮扶责任。加强驻村工作管理,建立召回撤换制度。对乡、村反映工作不力、帮扶效果差的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进行调整,被召回人员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并取消递进培养对象和后备干部资格。

强化工作交流。创新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书记”联席会议制度,开辟扶贫攻坚“寻策问计”特殊课堂,为第一书记交流经验、相互学习提供平台、创造条件。

建立总召集人制度。各村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来自不同的单位,从事不同的工作,易出现协调配合不到位、形不成攻坚合力现象。2016年4月,通许县建立了贫困村帮扶“总召集人”制度:明确各乡镇副科级以上包村领导为各村帮扶“总召集人”,为该村脱贫攻坚总指挥总协调,具体负责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队成员、包村干部、贫困户帮扶责任人、村两委班子脱贫攻坚工作。

明确总召集人工作职责。总召集人负责召集各方帮扶人员定期或随时召开协调会议;组织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工作;制定和调整本村脱贫计划、帮扶方案及措施、脱贫时限等重大事项;研究建立产业扶贫基地或产业扶贫点,确定贫困户通过何种途径实现脱贫致富等。

颁发脱贫光荣证激发内生动力

如何提升贫困户精气神?通许县通过向全县2016年度1475户脱贫户颁发脱贫光荣证,让脱贫户对自身发展产生自信,对摘掉贫困“帽子”感到无比光荣;激发未脱贫户的内生动力、坚定信心,克服“等、靠、要”思想,争取早日脱贫。同时,脱贫光荣证也是对帮扶工作的阶段性总结,对帮扶责任人和村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工作的认可。

通许县通过建立县乡村三级书记合力抓扶贫、贫困村帮扶总召集人、实行对驻村干部督导召回等制度创新,全县39个贫困村和232个非贫困村各项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有效开展,脱贫攻坚一线工作有了“主心骨”,形成了凝心聚力、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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