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可以自主评审教授副教授 湖南多所高校已获评审权

来源:潇湘晨报
2017-04-10 0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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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可以自主评审教授副教授

潇湘晨报长沙讯 教育部等5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将职称评审权下放到高校。这标志着高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这也是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放权部分单位自评硕博士学位点之后,国家部委再一次对高校发布放权政策。

根据教育部等5部门的意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到高校,由高校自主组织职称评审、自主评价、按岗聘用。条件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校,可采取联合评审的方式。高校要将师德表现作为评聘的首要条件,提高教学业绩在评聘中的比重。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师,按照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不同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不同研究类型,建立分类评价标准。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方式。对因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造成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高校,相关行政部门将给予警告、责令整改;对违法违纪的责任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处理。

针对这一放权举措,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相比于之前在职称评审方面的改革,这一次放权的力度比较大,值得肯定。但是,从发达国家的一流大学来看,它们不存在职称评审一说,比如,一名教师被一所大学聘到教授岗位,他就享有教授待遇,而到了另外一所大学,他完全有可能不被聘为教授,也就不再有相关待遇。记者范典实习生王悦婷

湖南多所高校已获评审权

对于湖南高校来说,自主评审教师职称一事已不陌生。2014年,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发布消息,决定从当年开始,逐步将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讲师、实验师职称评审权下放给高校。

当年,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南华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等7所高校,可以在教育部授予教授职称评审权的学科(专业)范围内组织开展本校相应学科(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此外,湖南师范大学、湘南学院、湖南科技学院等33所高校被授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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