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州市政府下发通知,对全市“矿山复绿”和废弃无主矿山生态修复与恢复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这标志着该市“矿山复绿”行动全面启动。
为确保“矿山复绿”和废弃无主矿山生态修复与恢复治理行动的顺利实施,该市根据国土资源部从2013年-2015年对“三区两线”(重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范围内矿山环境问题进行恢复治理的有关要求,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市推进“矿山复绿”和废弃无主矿山生态修复与恢复治理行动。
该市地矿部门组织人员,对全市“三区两线”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和废弃无主矿山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全面掌握“三区两线”范围内和全市废弃无主矿山的基本情况,制定了具体的推进方案,计划从今年到2016年底复绿治理矿山68处。
该市还下发了《汝州市“矿山复绿”和废弃无主矿山生态修复与恢复治理行动方案》,明确了行动的主要任务、具体目标、进度安排、生态修复与恢复治理办法等。同时,市政府成立了“矿山复绿”和废弃无主矿山生态修复与恢复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了乡镇政府、监察、地矿、财政、环保、国土等部门的职责分工。
同时,该市把“矿山复绿”和废弃无主矿山生态修复与恢复治理行动纳入相关乡镇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目标,与年度综合考评、评先创优挂钩,实行加扣分制度。
另外,由市政府督查室会同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有关乡镇和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进行通报,建立常态化的督查机制;对措施得力、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的乡镇和职能部门,给予通报奖励;对不能认真履职、工作不力,不能按年度目标要求完成任务的乡镇和职能部门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记者 张雷龙 通讯员 毕清海 陈亚强)
实习编辑 黄金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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